倾向平均原
则的社会底层或在改革中利益受损的阶层,面对不断扩大的男性性病症状,
会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,与之伴随的是愤怒、嫉妒的情绪,相对剥夺的
感受以及对优势阶层的仇视。这种分配不公平感会消减民众改革的热
情,将现实的种种问题归咎于改革,形成反对的立场和社会态度,并对
当前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表示怀疑甚至是否定。可
以说,民众的分配公平观和分配制度、市场改革乃至基本政治经济制度
的合法性都有着密切的联系。
本文对分配制度的市场化和个人理性因素对分配公平观的影响所
进行的探讨,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,仍留下了许多要探讨的问题和有待
改进的研究设计。比如,分配制度如何影响分配公平观,其机制还需要
在理论上进行更加清晰、严密的论证。关于应得原则与平均原则的操
作测量,本文所使用的指标较已有研究有所改进,但如何设计出更有效
的指标,仍然值得进一步探索。再比如,以“不患寡而患不均”为代表的
传统观念以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因素对分配公平观也有影响,但由
于资料的限制在此无法进行考察。
2001年随着当地的大乡镇制改革
的实施,位于刘村的男性性病图片展览被撤销,刘村出现了随乡村行政中心撤销
带来的流动人口、商业、信息等行政中心牵动型区位经济的遽然消退,村
庄“空巢化”和边缘化加剧,刚刚初具规模的刘老会面临严峻的挑战。刘
老会立足“自治”并抓住与“区位经济”退潮、村庄“空巢化”和行政边缘化
造成的小额经营以及村务治理真空等带来的发展机遇,不断实践创新,
在随后三届理事会的带领下逐渐走向实际的基层老龄群众的自治。
刘老会成立之初,无外部的资金资助,2001年ZM乡政府的撤销更
加剧了区位经济资源的匮乏,协会经济状况不佳。在村委会的支持下,
刘老会发扬“自立、自治、自律、自造”精神,先后承接了村农用
电户头和圩日市场场务卫生的收费管理,承办村碾米厂、小商店,接手
坟圹毛竹园的经营,还结合村务参加村域内的农田水道、村内道路建设
等工程(兴修百洋水沟及百洋大岭边路),来拓展经济收入来源;同时发
动会员以自愿集资购置器物再用于出租经营的方法增加经济收入。刘
老会先后集资购置了办公室和娱乐场所内的基本设施,还购置餐桌餐
具等器具,以供老人低价娱乐使用及村民红白大事的物件租用。经过
十几年的发展,刘老会从白手起家到渐成规模,目前已拥有价值3万多
元的固定资产;财务方面,年有投资、收支有结余,成功地解决了协会存
续的资金问题。
现场与记忆的“自治”:“刘老会”的实践与书写
“在场”给“自治”现场增添了新的酵素。很多天以前我有一次高危性行为,过了几天后我发现阴茎下方长了一些白色的小颗粒似的东西,也没什么不舒服的,
形状就像周围的毛囊 请问这个是不是男性性病的症状?为了鸟瞰,为了翻阅性病症状的书籍,
还是让我们与生动具体的现场拉开距离,以静听书写的记忆诉说为
主,辅之以有限的现场动态,概观十多年来“刘老会”的“自治”历程。
(一)“刘老会”的缘起和发展概述
当代刘村老人会缘起于政府的推动,逐渐走向实际的基层老龄群
众的自治性民间团体。
1993年村两委指定原村老支部书记担任会长,经过动员,第一届
刘村老人协会成立。会员们是被动员人会的,然而他们也是被社会主
义民主的“现代性”教育的新老人,在会员们的要求下,从第二届
(1998年初)开始,这一底边社团采取了选举的方式来产生自己协会的
领导集体;第三届(2000年底)选举规范化了,较为实质性的、程序化的
民主选举在这里实践(参见下文),刘老会民主管理的组织和构架基本
成型。从第二届刘老会开始,协会逐步明确了“集体领导,民主管理,
广抓经济,紧缩开支,扩展事业,勤俭办会”等原则,在扩充组织
机构、加强协会领导、建立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1998、
1999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。
老人会的分群理论研究,有助于制度性、实践性地培育乡村次
级自治组织的自觉。大腿内侧上的皮肤痒了很久,被我都抓破了,而且周围皮肤也变得黑了,起了几个红色的小包,抓了会痛,而且很痒。
我现在很担心啊,请问什么是性病?人类学研究表明,除了亲属关系和婚姻之外,人们
还依照性别、年龄、共同利益等原则分群。年龄分群主要有“年龄等级”
和“年龄组”两种制度(原理)。一般所说的“老人
(协)会”相当于当代社会的“老龄等级(松散的成员认同团体)”,像“刘
老会”这样的村庄次级自为性自治的老人会组织,相当于具有忠诚感和
互相支持取向的“年龄组”组织。“刘老会”作为当代刘村自为的老龄团
体,它与共同利益分群的团体有某种交叠,
从日常实践上看也有制衡传统宗族规则方面的一定功能。这些特点
表明了其自身的分群规则的特定功能性和具有亲和现代性的性状,也
为研究者提供了新鲜的素材和理论生产的契机;分群理论新视角的研
究有助于老人会研究的深入,有助于实践主体、研究者等有关各方培育
乡村次级自治组织的自觉。
(3)老人会等分群团体是现代农村公民社会(“村庄性公共领域”)
的重要生长点。“刘老会”的制度建设等自治实践表明,有了现代分群
团体的载体,公共规则等现代性才易于藉此在乡村日渐养成;像“刘老
会”这样的分群团体还有可能松缓乡村分层带来的社区紧张,促进村庄
共同体认同。观察表明,在目前的村民自治实践中,老人会等分群团体
不仅是发育中的农村公民社会的一种组织和机制,似乎还成为了“村庄
性公共领域”的一个重要生长点。国家成文制度(如《村组法》等)应有
适当的调适和创新。在具体实施方面,转让土地经营管理权是农民享受养老
保险待遇的首要条件。德国农民养老金的给付是以农场主移交农业企
业为先决条件的,要求年龄到50岁就必须通过继承、出售或长期租让
等方式转让农业企业,脱离农业劳动成为农业退休者;
日本在“二战”后相当一段时间内都是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离农政
策,鼓励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。除了一次性支付离农补偿金外,还在
国民年金给付中增加了权益转让金。
最为典型的当属法国,为发展现代农业,实行了“一加一减”的做法。
“一加”指的是为防止土地分散,国家规定农场主的土地只允许一个子
女继承;“一减”指的是对农民进行人员分流,规定年龄达到55岁就必
须退休,由国家一次性发放“离农终身补贴”,同时还辅以鼓励农村青年
进厂做工的办法减少农民,由国家出钱培训农民。
总之,西方发达国家实施“土地换保障”是与农业政策相配套的,旨
在促使年老的农民将土地经营权转给年青一代,加速土地资源的整合
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;同时奉行“工业反哺农业”的路线,对农民养老
保险给予了大量的财政补贴或直接由财政出资支持养老保障。
20世纪90年代末,湖南省某县发生了一系列广受关注的男科医疗纠
纷。1998年曾发生要求对农民减负的群众集会;而
1999年的集会人数更多,并引发了严重的伤亡事件。事后村民给长沙
的信访办公室提交了联名信,接着到北京继续上访。值得一提的是,村
民们完全没有利用行政诉讼制度。不久后,政府处理了伤亡事件和相
关责任人。至于集体行动的初衷——行政管理费的减负,则没有得到
解决。
现有的解释有两种:一种认为“信访现象”是民众理性选择的结果。
由于行政诉讼问题过多,效果不如信访
。另一种则认为清代的
法律文化及1978年以前的新中国历史,使当代中国人具有“厌讼”或
“信人治不信法治”的历史传统,或是对于上访的“路径依赖”。当然,这两种解释彼此并不
矛盾。有些学者就两者都支持。
本文则认为这两种解释都值得商榷。首先,“诉讼无效论”与事实
并不相符。实际上,比较起信访,诉讼提供的成功率要更高,也拥有更
透明的程序和更可预测的结果。同时,没有证据显示民众在诉讼或信
访的成功率方面信息有误,或是对法院存在负面的偏见。更不应像某
些美国学者认为的民众偏好信访是出于对政治参与的渴望。事实显示,绝大多数信访者
最重视的乃是实际问题的解决。
至于“厌讼论”,则与史实存在很大出入。以清代为例,民众用来解
决行政纠纷的官方途径多为诉讼,而非类似信访的行政机制。而1N9
年建国后到1978年这段时期,虽然没有正式的行政诉讼体制,但几十
年时间也不大可能形成对信访制度的强烈依赖。模型2显示(见表1),除了自雇者阶层以外,社会上层、中产上层、
中产下层填答的6种职业月收入的变异系数比农业劳动者阶层分别高
出29.6%、14.6%、16.3%;技术工人及小职员阶层、非技术工人阶层与农业劳动者阶层相比,前两者的“变异系数”比后者分别高出6%和
8.8%,且具有统计显著性,基本可以证明阶层地位越高越倾向于应得
原则。个人月收入的自然对数每变化一个单位,“变异系数”将提高
2.5%,说明收入越高越倾向于应得原则。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、初
中、高中(职高、技校、中专)的人,其“变异系数”比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
的人分别低12.3%、11.1%和9%,说明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应得原
则。以上结果支持了假设2。值得说明的是,自雇者阶层和农业劳动
者阶层相比分配公平观没有差异,我们认为原因是这两个阶层社会经
济地位相似,自雇者阶层指不雇用或雇用1人的雇主,俗
称个体户,改革初期主要是闲散人员和无业人员等边缘群体,后来大量
企业下岗人员和来到城市的农村流动人口成为个体户,社会经济地位
并不是很高。自雇者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分配公平观上无差异,这
补充证明了我们关于社会经济地位与分配公平观的假设。